Article 26

In force

机动车应当在划定的区域内有序停放,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方式占用公共停车区(位),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不得占用、堵塞盲道。

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停车场所向社会开放。

Local Regulations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