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区文物行政部门,以及遗址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遗址保护宣传教育,普及遗址保护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推进遗址文化研究。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遗址保护的宣传,适时发布公益广告,增强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