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

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按照规定扫雪铲冰;

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路面无坑洼、破损。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