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行政执法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二)进入涉嫌违法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三)查阅、调取、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音频视频资料;

(四)以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