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予以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