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建立智慧城市体系架构,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治理智能化、集约化、便捷化、人性化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