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Amended

自治州辖区内的重点旅游集镇、旅游景区以及生态走廊的建筑、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统一处理;乡村旅游经营集中的地方,应当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统一处置。

自治州辖区内4A级以上景区和重点城镇的宾馆、餐饮娱乐业以及旅游景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逐步使用清洁能源。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