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破损城市绿地修复治理。

修复治理城市绿地应当按照绿地自然形态进行,保持绿地结构和形态的完整性,栽种有利于水源涵养和保护的乡土适生绿色植物,合理配置树种,体现季节变化和地方特色。

在城市绿地修复过程中,不得对修复治理区域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

Local Regulations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