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社会协同推进、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Local Regulations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