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单位应当编制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的应急方案,并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