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对在鼠疫防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鼠疫防控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