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建立墙体材料生产、使用统计制度。

生产、使用墙体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如实统计并申报生产、使用情况,不得拒报、虚报、瞒报。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