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和超过农村公路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承担市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指导下,可以根据保护公路需要,在乡道、村道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抢险救灾、消防和疫情防控、医疗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限高、限宽设施应当有明显标志和夜间反光标志。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