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本市建立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评价服务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对有关行政机关的目标考核。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