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的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办理、即办即取。

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为市场主体提供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人信息、地籍图等信息查询。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