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制定地震、气象灾害、火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