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重大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