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中,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注重地方特色和人居环境改善,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推动文明传承和文化延续。

Local Regulations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