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保护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在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保护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保护规划报送审批文件中应当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经听证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保护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二十日内,在政府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