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省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正面引导和积极影响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