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自治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划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区,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建立州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户包人、人包地块的责任制度。
跨行政区域开发建设的旅游区、公园、景区由开发单位负责相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开发区、工业区等功能区应当按照行政管理负责制,承担相关森林草原防火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