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必须经城乡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政公用设施监督、管理、维护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公用土地独立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改变沿街房屋外立面的,在城乡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政公用设施监督、管理、维护部门批准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县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Local Regulations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