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

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建立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督办制度和督查制度。每年应当围绕省委重大决策的整体部署和贯彻落实,确定本年度涉及群众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重点督办。对于其他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随机抽取进行督查。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