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制度,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规范办理程序,加强对办理工作的考核,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