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并亲笔签名。代表团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由代表团负责人签署。

代表和代表团也可以通过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