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市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消防救援、人防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市的城市发展和停车需求状况,制定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负责适时组织对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需要作出调整。

Local Regulations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