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辅警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职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护;

(二)依法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三)参加业务技能培训;

(四)对公安机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

(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