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Repealed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建设。确需变更许可内容的,应当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
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批变更许可前,应当采取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公布规划许可变更情况,并告知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
规划许可变更后,原许可有效期起止时间不变。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