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
- Issuing authority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December 2, 2020
- In force from
- January 1, 2021
- Articles
- 24 articles
(2020年10月29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者有关部门委托实施行政执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规模工业企业、室内装饰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和国有储备土地范围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建筑工地、沥青和混凝土搅拌作业场所的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协助开展室内装饰业大气污染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船舶、港口、油罐车和柴油货车维护、城市周边主干公路清扫的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的监督管理。
商务部门负责储油库、加油站(船)等油气回收设施安装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扬尘、露天烧烤、餐饮服务业油烟和渣土运输的监督管理。
气象部门负责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和重污染天气监测。根据气象条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前列规定以外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
工业园区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集中治理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在城市和县城的建成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化工、水泥、垃圾焚烧发电、沥青搅拌等企业以及新增产能项目。
有机化工、印刷、包装、家具制造、汽车维修、服装干洗等行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或者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排放明显可见的黑烟。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严禁商品混凝土、沥青搅拌、砂浆、砖石、砂石等生产企业擅自修建加油设施。
建设及拆迁施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湿法作业,鼓励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采用高空喷淋的湿法作业方式。
铁路、公路、航道、水利工程等建设工程现场,由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监督管理。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建设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
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优化道路交通信号配置,完善交通设施,提高城市路网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
在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新投入运营的公交车应当使用新能源车。
(一)责令高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停产或者限产;
(二)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限制使用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或者限制其他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五)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六)停止露天烧烤;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采取的其他应急响应措施。
采取前款措施,必须遵循必要和适当的原则,最大限度减轻对单位和个人生产生活的影响。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平台、本级人民政府网站全面、真实、准确地公开其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标准限值、监测指标评价结论,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一)失职、渎职造成大气污染事件或者对大气污染事件处置不力的;
(二)违反规定核发排污许可证的;
(三)截留、挪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
(四)未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或者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的;
(五)未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大气环境相关信息的;
(六)应当将问题线索向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移送而不移送的;
(七)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明显可见的黑烟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三款,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每台一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