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逐步完善优待政策,扩大优待范围,提高优待水平。

对常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