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乘客应当安全使用住宅电梯,禁止下列行为:

(一)强行开启电梯层门、轿厢门或者阻挡其正常关闭;

(二)拆除、损毁电梯零部件和各类标志;

(三)使用明示处于停用状态的电梯;

(四)超过电梯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五)在电梯内吸烟、打闹、蹦跳;

(六)其他影响住宅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