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供水价格的制定或者调整,应当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布水价构成。

管道直饮水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