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市人民政府或者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列行为可以给予奖励:
(一)对安庆长江江豚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以及拯救、保护、繁殖长江江豚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执行保护长江江豚的相关法律、法规,成绩显著的;
(三)发现破坏长江江豚资源的行为,能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有功的;
(四)在长江江豚保护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