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