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在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索道、缆车、有轨电车、升降梯、办公楼、培训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疗养院、商场、仓库、文化体育、居民住宅、开发区等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妨碍游览的建设项目和设施,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