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下列重大事项:

(一)保护政策及重要保护措施的确定与落实;

(二)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

(三)联合执法行动的协调配合;

(四)信息共享与发布;

(五)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