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内容,并保障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

Local Regulations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