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机构,不依法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