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Chapter 2 立法准备Article 11Amended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有关委员会应当按照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开展相关立法工作。法制委员会、民宗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Local Regulations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1, 2020Article 1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