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全面统筹南汀河流域保护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南汀河保护管理的重大问题。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南汀河流域保护管理综合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检查本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南汀河保护管理中的实施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南汀河保护管理的相关体制;

(四)统筹南汀河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

(五)统筹南汀河保护管理的资金保障。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