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用户享有下列权利:

(一)安全、连续用水;

(二)使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

(三)查询用水业务办理、用水量、水质、水价和水费信息;

(四)查询停止供水原因、恢复供水时间;

(五)对供水服务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单位或者供水主管部门投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