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厨余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垃圾,应当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设置敞开式容器,其他场所应当设置密闭容器。
厨余垃圾应当清理,不得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并按照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厨余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
厨余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垃圾,应当按照规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