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应当协助做好养犬管理相关工作。

鼓励养犬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养犬管理活动。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文明养犬和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