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应当对其工作场所、营业场所或者服务区域范围内的不文明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取证。

Local Regulations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