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倡导和鼓励下列行为:
(一)文明用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倡使用公筷公勺;
(二)绿色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志愿服务,乐善好施,参与生态保护、环境卫生治理、社区治理、助医助学和社会慈善等公益活动;
(四)无偿献血,依法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或者遗体;
(五)见义勇为;
(六)其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的文明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