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是指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

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是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的政府和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