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使用河流管理保护资金,保障一河一策实施,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河流管理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