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各级河长名单、河流水环境质量信息应当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河流岸边显著位置应当设立河长公示牌,载明河流概况、河长姓名及职务、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公示牌所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