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保护区水质达不到国家规定水质标准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对有关区域的排污单位依法采取停产、限产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饮用水安全。

对保护区内不能确定责任人的污染源,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治理。

Local Regulations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