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当按照不同水域特点和确保饮用水安全的要求,划定一定面积的水域、陆域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

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Local Regulations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